精电(00710-HK)周一晚间发布公告称,于2017年2月20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精电(成都)(公司的一家全资附属公司)与成都京东方订立收购合同,据此,精电(成都)同意收购,而成都京东方同意出售目标资产,代价为人民币6014.35万元(相等于约 6796.22万港元),由精电(成都)于签署收购合同后30日内通过电汇支付成都京东方。
目标资产包括位于该物业的生产设备、办公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及其他辅助器具和设备,成都京东方持有。
京东方(香港)(京东方之全资附属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于本公告日期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4.42%。成都京东方为京东方的一家全资附属公司及京东方(香港)之联系人,并因此为上市规则项下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收购合同项下的交易构成公司之关连交易。
公告称,京东方集团已建立薄膜电晶体CQ9电子_官网(“TFT”)模组生产设施,集团拟利用京东方的制造资源,及可考虑收购该等设施,并配合市场趋势和机遇快速扩大其汽车TFT模组制造业务分部。认购事项完成后,于成都成立一家全资附属公司精电(成都),以拓展集团之TFT业务分部。集团向成都京东方收购目标资产。透过收购事项,集团能够节省识别TFT业务营运所使用各种适当设备之搜索成本;透过按单一交易而非与不同设备卖方订立多份採购协议之方式收购目标资产而简化采购程序;及节省目标资产之安装时间及成本以及节省生产线之设计及设置时间。(来源:财华智库网)